4月25日,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(南沙自貿區法院)與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人民法院共同簽署《關于構建知識產權保護司法協作機制的框架協議》,合力打造大灣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一體化平臺,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。
根據協議,三地法院對于三地之間具有跨域性質的知識產權案件,在委托送達、證據保全、技術勘驗、異地審理等方面開展合作,實現審判資源共享;建立知識產權類案研討平臺,定期通報相關案件審理情況,針對知識產權商業維權、懲罰性賠償等重點問題共同研討裁判標準,完善裁判規則,促進三地知識產權審判裁判尺度統一;加強各區域非訴糾紛解決機制建設與聯通,構建協同解紛大格局,推動港澳地區特邀調解員資源共享和調解互認。
協議還提出,三地法院要發揮在粵港澳大灣區改革創新中的示范帶動作用,合力打造知識產權跨域協同保護示范區,推動構建有利于人才聚集、技術聚合的司法環境、營商環境。